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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百利优嘉 新闻资讯 挥发性有机物将全部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

挥发性有机物将全部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

挥发性有机物将全部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

环境保护税法修正草案8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该修正草案将挥发性有机物全部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挥发性有机物是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的统称,是形成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的重要来源,可引发雾霾、光化学烟雾等大气环境问题。目前可检测的挥发性有机物已达300多种。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向常委会会议作说明时介绍,2016年制定环境保护税法时,遵循税负平移原则,仅将之前已征收排污费的苯、甲醛等18种挥发性有机物改征环境保护税。为推动改善空气质量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有必要修改环境保护税法,将其余挥发性有机物一并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

该修正草案共1条,主要是授权国务院对排放环境保护税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以外的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开展征收环境保护税试点工作,并制定试点实施办法,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同时规定国务院自试点实施办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内,就试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及时提出修改法律的建议。

蓝佛安表示,考虑到与其他污染物相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多,涉及工艺环节多,监测计算要求更高,税额计算更复杂,纳税人缺乏申报纳税经验,征管难度较大,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后再全面推开,更为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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